近年來,多举部分小額貸款公司以大學校園為目標,措强通過虛假宣傳,监管净化金融誘導大學生在互聯網購物平台上過度借貸消費,校园導致部分大學生陷入高額貸款陷阱。市场 近日,环境銀保監會辦公廳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多举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措强未經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监管净化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校园 現象 存在高額貸款陷阱 近年來,市场部分大學生因貸款追星、环境購買奢侈品等而深陷高額債務的多举事件時有發生。近日,措强國家有關部門聯合對外發布通知,监管净化金融禁止小額貸款公司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不得針對大學生群體精準營銷;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大學生放貸,要實質性審核識別真實貸款用途等。 “有的產品隻強調貸款服務有免息期、可零息分期等優惠,而不提服務費、手續費,導致不少大學生在還款時大呼上當。一些消費貸款產品宣傳時存在不當誘導,一些同學抵擋不了誘惑,買了超出經濟能力的數碼產品、高檔衣物等,陷入‘拆東牆補西牆’的窘境。”我市大四學生楊雨馨說。 “部分互聯網小額貸款機構通過和科技公司合作,以大學校園為目標,通過虛假、誘導性宣傳,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誘導大學生在互聯網購物平台上過度超前消費,導致部分大學生陷入高額貸款陷阱,產生惡劣社會影響,必須堅決遏製互聯網平台精準‘收割’大學生的現象。”我市某國有大型銀行信貸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事實上,這並不是國家首次整頓大學生貸款市場。過去幾年,“校園貸”“裸條貸”等亂象時有發生,相關監管部門出手後,停止了P2P網貸機構的“校園貸”業務。此次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國家再次出手,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有助於進一步規範大學校園金融服務,維護大學生合法權益。 舉措 大力防範過度借貸 “為盡快規範整頓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亂象,有必要盡快出台《通知》,以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為重點,進一步加強放貸機構客戶營銷管理和風險防範要求,加強在校大學生教育、引導和幫扶力度,合理引導網絡輿情,加大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切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我市不少銀行業內人士說。 記者了解到,《通知》從四個方麵進一步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強放貸機構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監督管理;二是加大對大學生的教育、引導和幫扶力度;三是做好輿情疏解引導工作;四是加大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中違法犯罪問題查處力度。 《通知》還具體提出三方麵要求。 一是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放貸行為。《通知》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進一步加強消費金融公司、商業銀行等持牌金融機構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風險管理要求,明確未經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一律不得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 二是嚴格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風險管理。《通知》明確,為滿足大學生合理消費信貸需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開發針對性、差異化的互聯網消費信貸產品。 三是強化風險整治及監督檢查。上述有關部門負責人明確,對於已發放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要督促小額貸款公司製定整改計劃,已放貸款原則上不進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業務,嚴禁違規新增業務;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排查,限期整改違規業務,嚴格落實風險管理要求。 此外,《通知》還從加強營銷管理、嚴格貸前資質審核、加強貸後管理、加強大學生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加強征信信息報送等方麵,進一步提出要求。 “從內容上看,《通知》一方麵加大對非法放貸機構的打擊,一方麵則規範了持牌金融機構的金融營銷宣傳,從事前環節提早介入,有利於更為精準、高效地防範誘導大學生過度借貸現象。”我市某城商銀行相關負責人認為,防範大學生過度借貸,光靠政策還不行,學校應重視大學生金融服務工作,主動對接銀行業金融機構,為有合理需求的大學生暢通正規校園信貸服務渠道,著力淨化校園金融市場環境。 記者 蔣陽陽
近年來,多举部分小額貸款公司以大學校園為目標,措强通過虛假宣傳,监管净化金融誘導大學生在互聯網購物平台上過度借貸消費,校园導致部分大學生陷入高額貸款陷阱。市场
近日,环境銀保監會辦公廳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多举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措强未經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监管净化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校园
現象
存在高額貸款陷阱
近年來,市场部分大學生因貸款追星、环境購買奢侈品等而深陷高額債務的多举事件時有發生。近日,措强國家有關部門聯合對外發布通知,监管净化金融禁止小額貸款公司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不得針對大學生群體精準營銷;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大學生放貸,要實質性審核識別真實貸款用途等。
“有的產品隻強調貸款服務有免息期、可零息分期等優惠,而不提服務費、手續費,導致不少大學生在還款時大呼上當。一些消費貸款產品宣傳時存在不當誘導,一些同學抵擋不了誘惑,買了超出經濟能力的數碼產品、高檔衣物等,陷入‘拆東牆補西牆’的窘境。”我市大四學生楊雨馨說。
“部分互聯網小額貸款機構通過和科技公司合作,以大學校園為目標,通過虛假、誘導性宣傳,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誘導大學生在互聯網購物平台上過度超前消費,導致部分大學生陷入高額貸款陷阱,產生惡劣社會影響,必須堅決遏製互聯網平台精準‘收割’大學生的現象。”我市某國有大型銀行信貸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事實上,這並不是國家首次整頓大學生貸款市場。過去幾年,“校園貸”“裸條貸”等亂象時有發生,相關監管部門出手後,停止了P2P網貸機構的“校園貸”業務。此次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國家再次出手,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有助於進一步規範大學校園金融服務,維護大學生合法權益。
舉措
大力防範過度借貸
“為盡快規範整頓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亂象,有必要盡快出台《通知》,以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為重點,進一步加強放貸機構客戶營銷管理和風險防範要求,加強在校大學生教育、引導和幫扶力度,合理引導網絡輿情,加大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切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我市不少銀行業內人士說。
記者了解到,《通知》從四個方麵進一步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強放貸機構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監督管理;二是加大對大學生的教育、引導和幫扶力度;三是做好輿情疏解引導工作;四是加大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中違法犯罪問題查處力度。
《通知》還具體提出三方麵要求。
一是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放貸行為。《通知》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進一步加強消費金融公司、商業銀行等持牌金融機構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風險管理要求,明確未經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一律不得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
二是嚴格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風險管理。《通知》明確,為滿足大學生合理消費信貸需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開發針對性、差異化的互聯網消費信貸產品。
三是強化風險整治及監督檢查。上述有關部門負責人明確,對於已發放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要督促小額貸款公司製定整改計劃,已放貸款原則上不進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業務,嚴禁違規新增業務;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排查,限期整改違規業務,嚴格落實風險管理要求。
此外,《通知》還從加強營銷管理、嚴格貸前資質審核、加強貸後管理、加強大學生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加強征信信息報送等方麵,進一步提出要求。
“從內容上看,《通知》一方麵加大對非法放貸機構的打擊,一方麵則規範了持牌金融機構的金融營銷宣傳,從事前環節提早介入,有利於更為精準、高效地防範誘導大學生過度借貸現象。”我市某城商銀行相關負責人認為,防範大學生過度借貸,光靠政策還不行,學校應重視大學生金融服務工作,主動對接銀行業金融機構,為有合理需求的大學生暢通正規校園信貸服務渠道,著力淨化校園金融市場環境。
記者 蔣陽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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