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罪大漢陰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某涉嫌掩飾、汉阴好处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法院费
被告人張某明知他人錢款係違法所得,事儿仍在他人指使下辦理銀行卡並激活,帮人用於幫助他人進行轉賬、取钱取現,拿点並從中獲得“好處費”。罪大
法院經審理認為,汉阴好处被告人張某明知他人從事犯罪活動,法院费仍以提供銀行賬戶接收並幫助取款的事儿方式協助他人轉移資金,情節嚴重,帮人其行為構成掩飾、取钱隱瞞犯罪所得罪。拿点鑒於被告人張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大犯罪事實,且願意接受處罰,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最終被告人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編輯:倪健
編審:黃琪雅 餘濤
終審: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