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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7月4日淩晨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東阿大隊發布情況說明,警系以下為全文:
2023年6月23日下午,官方我大隊城區中隊民警帶領輔警在文化街與府前街路口開展騎乘電動自行車不規範佩戴頭盔專項整治行動,通报16時許,称已查处輔警史某某(女)發現賀某某(女)騎電動自行車未佩戴頭盔,遂上前對其進行提醒勸導。賀某某拒不配合勸導,與史某某發生爭執及肢體衝突,造成史某某手部擦傷,史某某情緒失控做出過激言行,被共同執勤的同事及時製止。目前,史某某已被調離一線輔助執法崗位並配合調查處理。
針對此次事件暴露出的問題,我們將吸取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隊伍管理,規範民輔警執法執勤行為。同時,也歡迎廣大群眾繼續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予以監督。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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