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年來,荥经院用滎經縣法院高度重視贍養、县法撫育、情理扶養、法调纷案離婚、庭纠繼承等家庭糾紛類型案件的荥经院用審理工作,用“情、县法理、情理法”並舉的法调纷案審判理念,以調解為主線,庭纠使大多數案件以調解方式得到圓滿解決。荥经院用 在案件辦理中,县法要想順利審好案件,情理解開雙方心裏的法调纷案疙瘩,就必須深入案件背後,庭纠找到真正的矛盾根源。在立案後,法官不是急於開庭,而是利用送達訴狀和其他可以接觸到當事人的機會,與當事人雙方坦誠交流,取得當事人的信任,打開他們封閉的心,從中發現隱藏的矛盾,據此展開調解工作。在調解過程中,辦案法官將法律與當地風俗習慣、家庭倫理道德相結合,把情與理的元素融入到法律中,並根據案情需要,邀請家族中有威望的成員,當事人雙方都信服的朋友及基層組織、所在單位領導到場共同參與調解工作,拓寬雙方溝通的渠道,使矛盾有緩衝的空間,淡化緊張氛圍,緩和對立情緒。通過這種親情感化、道理說服、法律教育、“情、理、法”交融的調解方式,促使雙方當事人盡棄前嫌,握手言和。張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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