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5日,每人每天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至元自2024年8月1日起,每人每天我市執行的至元高溫津貼標準由每人每天10至1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3至23元。 近日,每人每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至元市衛生健康委、每人每天市應急管理局、至元市總工會等4部門聯合轉發《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4部門關於調整四川省高溫津貼標準的每人每天通知》,從8月1日起,至元我市執行的每人每天高溫津貼標準由每人每天10至1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3至23元。 按照規定,至元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含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到33℃(不含33℃)以下的每人每天,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至元並納入工資總額。每人每天 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高溫津貼發放標準,不得將發放的防暑藥品以及清涼飲品等對高溫津貼進行衝抵。 同時,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單位做好調整高溫津貼的宣傳工作,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不按規定發放勞動者高溫津貼或違反其他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本報記者 鄭瑤
本報訊 5日,每人每天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至元自2024年8月1日起,每人每天我市執行的至元高溫津貼標準由每人每天10至1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3至23元。
近日,每人每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至元市衛生健康委、每人每天市應急管理局、至元市總工會等4部門聯合轉發《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4部門關於調整四川省高溫津貼標準的每人每天通知》,從8月1日起,至元我市執行的每人每天高溫津貼標準由每人每天10至1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3至23元。
按照規定,至元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含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到33℃(不含33℃)以下的每人每天,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至元並納入工資總額。每人每天
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高溫津貼發放標準,不得將發放的防暑藥品以及清涼飲品等對高溫津貼進行衝抵。
同時,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單位做好調整高溫津貼的宣傳工作,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不按規定發放勞動者高溫津貼或違反其他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本報記者 鄭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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