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報/北緯網訊 昨(26)日,市建我市建立環境資源犯罪案件提級管轄試點聯動工作機製新聞發布會舉行,立环發布《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境资件提级管雅安市人民檢察院、源犯雅安市公安局、罪案作机制雅安市森林公安局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辖试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在宜賓、点联动工雅安、市建樂山三市開展對部門重大環境資源犯罪案件提級管轄試點工作的立环意見〉、建立環境資源犯罪案件提級管轄試點聯動工作機製的境资件提级管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該《實施意見》的源犯製定,標誌著雅安環境資源犯罪案件聯動工作機製初步形成,罪案作机制下一步工作中各單位將通過加強環境資源犯罪案件的辖试司法聯動協調、信息共享和無縫對接,点联动工形成各司其職、市建相互銜接、協調配合、聯動互動的環境保護司法聯動新機製,為雅安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提供切實有效的司法服務與保障。 《實施意見》主要分三部分,分別從“貫徹落實省法院、省檢察院提級管轄試點工作要求;建立環境資源犯罪案件提級管轄試點聯動工作機製;強化組織保障”三個方麵提出了相應工作要求。 《實施意見》指出,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促進雅安綠色發展。全市兩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局、森林公安局要按照市委美麗雅安、生態強市的總體發展要求,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強化政治擔當,堅決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切實發揮司法職能,保障雅安生態環境,促進綠色發展。 要切實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嚴厲懲治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為。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嚴格慎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強製措施;符合逮捕條件的,應當采取逮捕強製措施;依法嚴格適用緩刑,對被告人既沒有對受損的生態環境進行修複、又沒有其他法定從輕、減輕情節的,原則上不得判處緩刑。 要加大財產刑適用力度。充分發揮財產刑在懲治嚴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中的經濟製裁作用,加大財產刑的適用力度、依法追繳違法所得,既讓犯罪分子在經濟利益上得不償失,同時剝奪其再次實施犯罪的經濟能力。 《實施意見》還進一步明確,要建立環境司法聯席會議製度,充分發揮協調指導作用,定期召開會議,通報查處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以及聯動工作有關情況,研究聯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聯動工作的對策建議;建立環境司法聯絡員製度,開展經常性的信息互通、工作總結,交流溝通和協調辦理環境資源犯罪案件有關情況,推進聯動工作的常態化、製度化;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機製,及時通報環境資源犯罪案件的辦理動態,共同研究打擊環境資源犯罪的對策措施,實現信息共享,分析案件辦理中的疑難問題,共同提高案件質量。 此外,還要建立重大案件會商製度,對社會影響大的案件進行會商,針對案件性質、複雜程度、涉及範圍、可能導致的後果等情況進行風險評估和研判,及時協調解決案件辦理中需要共同解決的問題,確保案件依法處理。 記者 周昆
雅安日報/北緯網訊 昨(26)日,市建我市建立環境資源犯罪案件提級管轄試點聯動工作機製新聞發布會舉行,立环發布《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境资件提级管雅安市人民檢察院、源犯雅安市公安局、罪案作机制雅安市森林公安局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辖试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在宜賓、点联动工雅安、市建樂山三市開展對部門重大環境資源犯罪案件提級管轄試點工作的立环意見〉、建立環境資源犯罪案件提級管轄試點聯動工作機製的境资件提级管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該《實施意見》的源犯製定,標誌著雅安環境資源犯罪案件聯動工作機製初步形成,罪案作机制下一步工作中各單位將通過加強環境資源犯罪案件的辖试司法聯動協調、信息共享和無縫對接,点联动工形成各司其職、市建相互銜接、協調配合、聯動互動的環境保護司法聯動新機製,為雅安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提供切實有效的司法服務與保障。
《實施意見》主要分三部分,分別從“貫徹落實省法院、省檢察院提級管轄試點工作要求;建立環境資源犯罪案件提級管轄試點聯動工作機製;強化組織保障”三個方麵提出了相應工作要求。
《實施意見》指出,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促進雅安綠色發展。全市兩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局、森林公安局要按照市委美麗雅安、生態強市的總體發展要求,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強化政治擔當,堅決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切實發揮司法職能,保障雅安生態環境,促進綠色發展。
要切實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嚴厲懲治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為。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嚴格慎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強製措施;符合逮捕條件的,應當采取逮捕強製措施;依法嚴格適用緩刑,對被告人既沒有對受損的生態環境進行修複、又沒有其他法定從輕、減輕情節的,原則上不得判處緩刑。
要加大財產刑適用力度。充分發揮財產刑在懲治嚴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中的經濟製裁作用,加大財產刑的適用力度、依法追繳違法所得,既讓犯罪分子在經濟利益上得不償失,同時剝奪其再次實施犯罪的經濟能力。
《實施意見》還進一步明確,要建立環境司法聯席會議製度,充分發揮協調指導作用,定期召開會議,通報查處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以及聯動工作有關情況,研究聯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聯動工作的對策建議;建立環境司法聯絡員製度,開展經常性的信息互通、工作總結,交流溝通和協調辦理環境資源犯罪案件有關情況,推進聯動工作的常態化、製度化;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機製,及時通報環境資源犯罪案件的辦理動態,共同研究打擊環境資源犯罪的對策措施,實現信息共享,分析案件辦理中的疑難問題,共同提高案件質量。
此外,還要建立重大案件會商製度,對社會影響大的案件進行會商,針對案件性質、複雜程度、涉及範圍、可能導致的後果等情況進行風險評估和研判,及時協調解決案件辦理中需要共同解決的問題,確保案件依法處理。
記者 周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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